药品网络广告服务合同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所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检查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
2、 甲方在协议签署后将广告图标及有关文件在三日内交给乙方,如有延误由甲方自担责任;
3、 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委托乙方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网络广告;
4、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产品说明书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
5、 协议到期前甲方如有意向续约,须提前二周与乙方联系确认。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在网络上发布广告;
2、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产品说明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拒不提供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发布广告,且不承担因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4、 乙方一旦发现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或产品说明中等材料存在虚假成分,有权立即单方面撤除广告,并通知甲方澄清事实,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广告在协议期内的指定位置不变,如遇位移应按优化原则处理,或主动与甲方洽商,征得甲方同意;
6、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