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3000u3000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u3000u3000(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
u3000u3000注:
u3000u30001.本判决书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时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时使用。
u3000u30002.本判决书样式由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等五部分组成。
u3000u30003.首部包括法院名称、文书种类、案号、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由来、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等。
u3000u30004.事实部分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法院认定的事实及证据。
u3000u30005.理由部分包括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的法律。
u3000u30006.判决结果是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处理决定。判决结果要明确、具体、完整。
u3000u30007.民事判决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应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