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40号),根据《曲靖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曲监发〔〕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各级行政机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师政发〔〕1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师政办发〔〕14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