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9年3月9日)
《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
(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