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物品采购领用制度
(一)凡列入公务用品采购范围内的物品,均执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品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采购后的公务用品,分别由各归口科(室)验收入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严格公务用品的核对,验收做到验质、验价、验量。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当场查明原因或予以退回。
(三)公务用品必须分门别类在固定位置摆放,做到美观、整齐,便于发放、检验、盘点、清仓。
(四)建立公务用品登记制度,采购入库及时登记,领用时必须填写领用登记单,及时销账,做到往来清楚,账实相符,同时,把好领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