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扶基金管理细则
为保证帮扶中心帮扶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根据xx市困难职工帮扶基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帮扶中心在银行开设帮扶基金专用账户,该账户只用于接受捐赠资金和中心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该账户,更不允许挪用它用。
2、帮扶中心在接受捐赠款项时,无论捐赠金额的大小,一律由中心的财会人员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开据盖有帮扶中心财务专用章的财政局统一收据,并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填写银行送款单,及时送交银行,并记入相关科目及账薄。捐赠的现金不得滞留在财务人员手中,更不允许坐收坐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