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邮政局职工考勤制度
一、为规范本局考勤制度,统一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局职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两小时以内者,每次扣款10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两小时作为旷工。工作(生产)途中无故脱离岗位,溜班10分钟三次者按旷工1天。旷工按相关文件规定考核。
三、请假程序:
1、请假须递交请假条,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办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确保工作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