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行政村年度工作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党在农村的各项工作,加强基层村的政权建设,有效的推进乡“4211”工作四轮驱动,整体运行,统一考核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社会稳定分为四大块,即:组织领导建设、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乡稳定办积极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工作、宗教事务管理。年度考核参照党委每月对各村稳定考核结果进行,年底检查村里的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好,且发挥了很好作用,村里自己能发现苗头性问题,挖掘出深层次信息的,给村里负责抓稳定的村干部奖励500——1000元;如果由县上或乡里发现或者因其他事情引出村里有不稳定因素,而村里未上报的,罚款200——500元。“优秀党支部”评优名额的确定参照党委每月对村考核结果确定,凡出现重大问题,被实行“一票否决”的村当年取消任何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