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干部离岗审计制度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征收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考核和评估干部的工作实绩和思想作风,确保税收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审计对象:
工作岗位轮换或正常性调动的干部。
二、审计内容:
干部离岗,都必须对原分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内容包括:⑴执行政策是否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应收的各种税收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入库;⑵已填开的“普通发票”、“临时统一发票”是否按规定征税,有否开“人情票”、收“人情税”的情况;⑶报上欠税额与企业实际欠税额是否相符;⑷税款解缴和多征少补税款办理是否及时;⑸各类票证(包括各种发货票、收据等)结存是否与本局帐面结存相一致;⑹各类户管资料是否齐全;⑺是否勤政廉洁,遵纪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