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___政〔___〕___号)、《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_市___-___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__政〔___〕___号)、《___市人民政府关于___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___政〔___〕___号)精神和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目标责任书的情况,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暂行办法》(豫政办〔___〕79号),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