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税务局奖惩办法(制度)
为了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使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地遵纪守法,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每下个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每年必须评选出先进科室和文明科室。
二、对全局各科室和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为优秀者或为本局当年先进个人,均给予一定的奖励。上级有文件照文件精神执行。
三、奖金按季度计发一次,奖金的发放与每季度考核结果及出勤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