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州工商局工作会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局工作会议部署,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我局争创“五型机关”实现“四个一流”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职责
1、全局实行党组集体领导的局长负责制,由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州局、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负责。全局工作中重大问题,由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按照组织原则,进行集体决策。
2、局长对全局工作发生的重大失误和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局长不在单位时,指定一名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