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公文的有关规定
一、用纸
1、国家机关公文用纸规格:16开型(260mmx184mm)。
现行国家机关公文用纸规格为:a4型(297mmx210mm)。
2、山东省规定公文用纸为:16开型(260mmx190mm),正式文件一般使用52克凸版纸。
二、公文套头制版的规定
行政机关正式文件应套红印刷,文头用字规格不超过24mmx14mm;同级办公部门的文头用字不超过22mmx12mm;天头一般为45mm,文头下沿与红线间隔30mm,正式文件的文头部分不超过公文用纸的五分之二,函件、信签套红文头部分不超过公文用纸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