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一、总则
(一)为推行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财务核算原则,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转,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春节后应及时做好当年财务收支预算工作,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执行;每年12月20日前做好当年财务收入决算工作,次年1月10日前做好上年支出决算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减少预算执行差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