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工作,满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需要,统一、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方法,提高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质量,依据《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及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编制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概算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程是水电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其工程投资也是水电工程项目总投资的组成部分,应按本细则要求纳入工程项目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