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主动定期收集征求病人意见制度
医疗卫生行业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增进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医疗服务,现将医院主动定期收集征求病人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此工作由院长负总责,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等。
二、主动定期收集征求病人意见的方式方法:
㈠定期组织召开“行风建设(工休)座谈会”。院长主持,召开院级座谈会每月1次,不得少于30人;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召开科室座谈会每月1~2次,不得少于20人。通过面对面的形式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怨言”,收集意见及建议,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